2008年上半年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
各相关单位:
根据国家粮食局国粮通〔2008〕2号通告要求,经研究决定,我市受理企业申报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5月12日起至6月8日止。其他申报要求不变,请拟申报企业做好准备,按时申报,特此通知。
电
话:27123582
传
真:27123533
联系人:高春生 武晓彤
天津市粮食局
2008年3月